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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体捐献期待立法

发布日期:(2015-1-30)   点击次数:5647

遗体捐献期待立法

——医学解剖与遗体捐赠问题调查(下篇)

发布日期:2015-01-30

    本报记者 李龙飞 车喜韵 
    1月16日,青年歌手姚贝娜因癌症去世,年仅33岁。而她去世前做的最后一个决定,就是捐献出自己的眼角膜。随后,深圳和成都的两位受捐者受益于她的角膜,恢复了久已未见的光明。 
姚贝娜的善举,比她在《中国好声音》的精彩表现更令人震撼感动。在人类医学中,遗体被称为“无声的导师”,器官捐献则被称为“生命的永续”。捐献者的善举令人动容,但遗体及器官捐献依然面临着传统观念“可望而不可即”的制约、缺乏法律支撑的困难。 
捐献者更懂得生命的要义 
    58岁的秦正建在西安市体育场从事场地管理工作,2014年11月,和妻子及儿子商议后,他在西安交大医学部遗体捐献工作服务办公室填写了申请表。“2013年,我在报纸上看到,中央在《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中,鼓励党员、干部去世后捐献器官或遗体。我的岳父就是医学教授,他说现在由于人体病理切片的稀缺,医学研究不得不使用一些动物的病理切片,对医学的发展非常不利。” 
    两个因素的推动,让秦正建考虑了几年后决定未来捐献遗体和器官。“现在城市膨胀加快,墓地稀缺、清明节在街道口烧纸的情况越来越严重。其实,人还是要活在现实中。我给儿子说,你以后只要能将父亲生前的优点继承下来就好,其余并不重要。” 
    早在十几年前,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地质勘查中心陕西总队的朱世杰已经留下了将遗体捐献给医疗事业的遗嘱。2014年,他的遗体正式捐赠给第四军医大学基础部,他的老伴在谈及此事时,非常从容:“捐献遗体对国家和个人都有好处,人离世了,留下他的精神就好,一切从简,也是一种尊敬。” 
    同样在这家单位,有一对捐献了遗体的“最美地质人”。2012年11月,唐从光老人离世,捐赠了自己的角膜和遗体。在这一年,她的丈夫张光荣提出了两个心愿:一次性向党组织交纳5700元特殊党费,将自己的遗体捐献给医学事业。2015年1月14日,这位82岁的“世界结晶学家”、高级工程师也将自己的遗体捐献给了西安交大医学部,实现了人生的最后愿望。 
    该单位的党委书记周伟说:“捐献遗体也是追求人生价值的做法,但陕西关中一代‘入土为安’的传统观念比较厚重,城市中很多老人也是出自农村,理念上还是不易接受遗体捐献。所以,像张老这样的高尚行为更应该着力弘扬。” 
    医疗科研机构呼吁配套法律 
    遗体捐献的崇高性已被社会认可,但不可否认,捐献在当今社会依然没有形成氛围。采访中,有位西安市民坦诚说了自己的认识:“我还是觉得‘可望而不可即’,周围有捐献遗体的人,很值得尊敬,但要让我自己去填表,还是觉得需要考虑。” 
    当前,我国每年约有5万名遗体捐献登记者,年捐献遗体3000多具,与实际需求相差甚远。遗体捐献工作的停滞不前,有“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传统观念的影响,更重要的是缺乏配套的法律制度。部分地方用公证的办法来确定遗体捐献,也因公证费及合理性问题受到质疑。目前,我国只有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深圳、青岛、宁波等地建立了地方性遗体捐献法律法规。陕西在这方面,尚无法律可依据。 
    “我们很愿意接受遗体捐赠,也有很多人打电话来询问。但我们既不能宣传也不能贸然接受。2011年,咸阳有一位老红军要捐献遗体,电视台予以报道,我们也专门前去慰问。但人过世后,子女不同意,我们也不敢强留。”西安医学院基础医学部主任罗秀成说,“由于当今的遗体捐献缺乏相关法律保障,即使当事人有意愿,走入程序也有困难。我建议我省应该早日为遗体捐献立法,由政府出面在医学院及医院等地建立受过认证的遗体捐献点,才能真正促进这项工作的推进。” 
    广义的遗体捐献,可分为整体捐献和器官捐献。整体捐献指的是供医疗科研单位解剖或制作标本,器官捐献则指捐献角膜、眼球、脏器等。 
    同样的困难,也出现在器官移植工作中。众所周知的西安市眼库,实际只有3位工作人员,据眼库主任银勇介绍,按照眼病发病率统计,目前我省每年至少有10万人以上需要角膜移植。但受限于捐献源,每年开展的手术只有200例左右。2014年得益于斯里兰卡眼库的捐献,才多开展了100例。而这个仅有2000万人口的国家,民众每年捐献角膜超过了6万片。 
    “器官捐献目前较少,和民众的观念有一定关系,但相应机构的建设也需要增强。比如陕西省只有一个西安市眼库,人员也非常紧张。”银勇说,“遗体捐献和器官移植法律不完善同样影响着工作开展。2007年,国家出台了《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对开展手术医疗机构的资质、工作流程等做出规定。但在如何捐献、捐献过程中出现问题等方面没有规定,我们希望地方能再出台详细的法律,保障工作进行。” 
    省卫计委、红十字会应联合推进 
    对遗体捐献及器官移植立法的问题,记者咨询了省法制办,得知省法制办征集立法建议主要有两种渠道:向社会征求意见和职能部门申报。省卫计委医政管理局局长安海燕表示,遗体捐献和人体器官移植立法的调研,要和省红十字会联合推进,才能保证立法的客观可行。 
    省红十字会器官移植办公室工作人员苏晓东说:“目前,西安能够进行器官移植的医疗结构只有西安交大一附院、武警医院、西京医院、省人民医院4家。去年,我们也曾经去湖北、天津等已经立法的地方学习调研,开始构想为遗体捐献和器官移植立法。” 
     2010年10月25日,感动陕西的“最美癌症女孩”兜兜的遗体正式捐献给西安交大医学中心。在本次采访中,西安交大医学部遗体捐献工作服务办公室负责人徐自力特意拿出当年的报纸,满怀敬意地讲述了兜兜遗体捐献的细节。 
    2015年1月9日,年仅19岁的重庆姑娘唐春凤捐献出了她的遗体,西安医学院临床医学专业大二学生王博在告别仪式上这样感言:“花样年华,生命逝去。然而,我从捐献者身上看到了一颗对人生乐观豁达的心,也更加读懂了生命的意义。作为医学生,回馈捐献者最好的办法就是刻苦学习,心怀感恩,在今后的职业生涯中恪尽职守,以实际行动延续她的爱。” 
    在交大医学部的草坪上,有一尊为遗体捐献者树立的纪念石,上面刻着“献身医学,大爱无疆”,阐释着每位捐献者美丽的故事和他们对医学事业的坚定支持。 
    采访结束后,徐自力特意留下了西安交大医学部遗体捐献工作服务办公室的地址和电话,期待更多的人关注并加入到这一崇高的医学事业。 
地址:西安市雁塔西路76号
   电话:82656008,13991899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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